根据国家钒钛检测重点实验室工作需要,经国家钒钛检测重点实验室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国家钒钛检测重点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3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具备分析化学、应用化学、新能源、材料科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检测相关工作;
4、年龄在22-40岁,家庭在攀枝花或愿意定居攀枝花,已婚人士、男性优先考虑。
三、岗位职责
(一)工作职责
1、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检测工作,正确出具检测结果,并对其检测质量负责。
2、正确使用检测仪器设备,做好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记录。做好维护、保养、状态标识等工作,保证检测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工作场所的整洁卫生。
3、负责作业指导书的编写。
4、负责原始记录和检测结果的审核。
5、负责能力验证等技术工作的具体实施。
6、按要求完成新扩项检测方法的验证确认、不确定度评定工作。
7、实验室资料管理、设备管理、内审员、质量监督员等管理工作。
(二)其他职责
1、按时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和社会活动,完成学校和学院分配的公共服务工作任务;
2、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选聘形式与聘用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面试50%+操作考试50%+体检+顶岗试用”的方式进行,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试用人选。拟聘试用人选确定后,在部门顶岗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五、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直接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要求如实填写《国家钒钛检测重点实验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4日
报名地点:攀枝花学院分析测试中心2B-5
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国家钒钛检测重点实验室负责,报名者须在报名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考核内容与组织方式
(一)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提问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每位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回答3道题,从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适应岗位能力、党情、国情、校情、以及重大时事政治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按招聘岗位数量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参加操作考试(面试前三名参加操作考试)。
(二)操作考试
由考核小组指定完成化学检验类操作,成绩满分为100分。
主要考核面试人员基本操作技能,包括样品称量、溶样、定容、移液、测定、结果计算、数据处理、整理台面等方面,对操作过程中的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进行考核。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面试50%+操作考试50%,录取综合成绩前三名,有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不能聘用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后一名递进。
七、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
按照报名者面试成绩和操作成绩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1名。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和报考者应聘的岗位需要执行。
(三)体检组织
体检在由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由部门负责通知。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八、确定拟聘试用人选及公示
国家钒钛检测重点实验室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初定拟聘试用人选,提交国家钒钛检测重点实验室审定,审定通过的人选须在部门内公示7个工作日。
九、待遇及支出项目
专科:学校相应+部门劳务费
本科:学校相应+部门劳务费
十、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12-3375200
监督电话:0812-3378840
附件:
《国家钒钛检测重点实验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攀枝花学院国家钒钛检测重点实验室
2019年10月9日